中国黄金 (600916.SH)

今开: 最高: 成交量:

昨收: 最低: 成交额:

+ 收藏

公司介绍(中国黄金)

证券代码 600916.SH
机构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National Gold Group Gold Jewellery Co.,Ltd.
上市日期 2021-02-05
公司简介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珠宝),是专业从事“中国黄金”品牌运营的大型专业黄金珠宝生产销售企业,是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承载着“中国黄金”延伸产业链的重要使命。自创建以来,一直坚持秉承“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企业精神,贯彻“冲市场、聚人气、树品牌、做规模、防风险、提质量、增效益”的企业发展理念,坚持“品牌制胜、渠道制胜、规模制胜、服务制胜”的企业经营理念,奉行“黄金为民,送福万家”的服务理念,履行“央企为民”的社会责任。中金珠宝于2006年始建。2010年底,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由原中国黄金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上海黄金公司、深圳中金黄金创意有限公司整合成立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2017年通过增资扩股成功引进了中信证券、京东、兴业银行、中融信托、建信信托、越秀产投和浚源资本,涵盖了国内顶尖证券公司和国际知名的互联网公司、具有市场化基因的产业集团和雄厚综合实力的金融企业,公司与各方协同互补形成中金珠宝未来业务创新与升级的强劲引擎。中金珠宝于2021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交易上市,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第二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和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国企改革“双百行动”首单主板上市企业,股票简称“中国黄金”,股票代码“(600916.SH)”。在十几年的经营实践中,中金珠宝积极探索、努力创新,逐步成为实物黄金消费和投资领域的创新者和领导者。从2006年“中国黄金投资金条”正式亮相,到2008年“99999至纯金”的率先推出,从2012年“珍·如金”高端首饰品牌的完美呈现,到2014年“珍·尚银”快时尚首饰品牌的华丽登场,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以“中国黄金”为母品牌,“珍﹒如金”和“珍﹒尚银”为子品牌多品牌并举,集设计、加工、批发、零售、回购业务、服务于一体,直营、加盟、银行、大客户和电商五大销售渠道并行的黄金珠宝全产业链综合体。中国黄金系列产品以更纯、更赤、更值、更美的价值追求,在业界和广大消费者中享有盛誉。大品牌、大营销、大数据、大人事。中金珠宝不断完善策略规划,拓展渠道销售,确立了“连锁+专卖”的经营模式,在全国已建立30家品牌服务中心和3600余家专卖店,打造出一个全新的黄金珠宝销售帝国。始于黄金,但不止于黄金。中金珠宝不断拓展业务范围,积极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投融资工具和资本服务,推出贵金属的投资和定制业务,倾力打造中国黄金B2C网上购物商场平台,切实为消费者提供“愉快、专业、快捷”的新型网络购物体验。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中金珠宝将继续以“提升中国黄金在投资者和消费者心目中的价值”为使命,为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提供最可信赖的黄金珠宝和钻石产品等服务。
主营产品 中国黄金是国内专业从事“中国黄金”品牌黄金珠宝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品牌运营的大型企业,是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零售板块的唯一平台,是我国黄金珠宝销售领域知名的中央企业。
所属国家 China 中国
成立日期 2010-12-16
营业执照号 911103025657540458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元) 1680000000
法人代表 刘科军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终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变更 2019062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职工总数 1313
总经理 刘炜明
董事会秘书 陈军
董秘电话 010-84115629
省份 北京
城市 北京市
区县 大兴区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49号楼30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249号北计大楼(南楼)
办公邮政编码 100006
公司电话 010-84115629
公司传真 010-84115629
公司邮箱 zjzb@chnau99999.com
公司网址 www.chnau99999.com
信息披露人 陈军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田志刚、王瀚峣
经营范围 委托加工黄金、黄金制品、珠宝、白银制品;黄金、黄金制品、珠宝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经营各种金属纪念币、章的销售;金银币的设计、生产、批发;黄金手表、K金手表、铂金手表、贵金属镶嵌手表与贵金属智能电子穿戴设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黄金、黄金制品、珠宝、日用品、办公用机械、文化用品、白银制品、工艺品、邮票、收藏品;承办展览展示会;收购黄金、白银;企业管理培训;会议服务;装帧流通人民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工商局核定为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证监会行业 零售业

前瞻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