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园 (833745.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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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绍(恐龙园)

证券代码 833745.OC
机构名称 恐龙园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DINOSAUR LAND CULTURE&TOURISM GROUP CO.,LTD.
上市日期 2015-10-15
公司简介 恐龙园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是一家专业从事文化旅游产业投资运营和整体解决方案供应的国有综合性文化企业,也是中国模块娱乐产业的倡导者和开拓者。多年来,恐龙园集团致力于“文化、科技、创意”的相互融合,从最初的中华恐龙馆,到中华恐龙园,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再到创想未来的恐龙人模块娱乐全新篇章,历经十多年的发展,依托“恐龙”这一文化母题,形成了新颖独特、生机盎然的庞大恐龙娱乐帝国。集团旗下现拥有主题公园旗舰品牌——中华恐龙园,演艺精品——《疯狂恐龙人》爆笑打击秀,模块娱乐旗舰产品——恐龙人俱乐部,以及新型主题宿类产品——恐龙人俱乐部酒店和城市多功能艺术空间——恐龙人燃剧场等形式多样、业态丰富的产品。从最初的恐龙博物馆到集合旅游全要素,沉浸式体验恐龙文化的中华恐龙园。开园20年的中华恐龙园是中国民族主题公园品牌,为近6000万人次游客创造了侏罗纪的快乐休闲体验,也成为了无数游客记忆中的快乐圣地。常州中华恐龙园用创意实现了产业增长方式由资源驱动向创意驱动的转变,并带动城市文化旅游异军突起为“常州现象”,被誉为中国版“奥兰多”。从无到有,从小及大,由虚入实,让常州这座传统旅游资源相对匮乏的城市,跃升为引领中国文化旅游从“资源依赖型”向“市场创意型”转型的华东新兴旅游目的地,成为近悦远来的旅游明星城市。在传统景区业务经验积累的基础上,恐龙园集团确立了以“品牌管理”输出为前提,以“传统及创意型景点景区、新型模块文旅项目、城市客厅、田园综合体和新型宿类产品的策划、开发、服务及运营管理”等新型业务拓展为依托,以“文旅商项目规划设计、文科系统集成、演艺编创运营、景区委托管理”等周边业务拓展为延展的“创新业务战略”,实现了从主题公园开发运营商向文化旅游产业投资运营和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华丽转型。集团先后成立旅游管理、规划设计、文化科技、模块文旅、酒店发展、演艺策划、文旅培训、景区运营等一系列文旅专业化公司,裂变成拥有多家子公司和机构的产业集群企业,提供大、中、小模块文旅项目的整体解决方案供应。恐龙园集团目前已在全国多个城市实施文化旅游项目深度合作。凭借前端创意全链条设计服务与市场、运营的无缝配合的研策力,设计精准落地、严控投资、缩短回报周期的落地力,十八载产品磨砺与市场检验的运盈力,恐龙园集团也因此先后荣获了“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一批“国”字号殊荣。2019年,恐龙园集团更是成为江苏省内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的企业。
主营产品 “中华恐龙园”园区的综合运营和旅游配套服务以及文旅产业相关的创新创意服务
所属国家 China 中国
成立日期 2000-07-07
营业执照号 913204001375193485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元) 176100000
法人代表 沈波
实际控制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终控制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变更 20151015 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职工总数 1197
总经理 许晓音
董事会秘书 丁光辉
董秘电话 0519-85527810
省份 江苏
城市 常州市
区县 新北区
注册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号
办公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号
办公邮政编码 213000
公司电话 0519-85527810
公司传真 0519-85608696
公司邮箱 kly@klygf.com
公司网址 www.klygf.com
信息披露人 丁光辉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邵立新、吴晓蕊
经营范围 游艺、游乐活动;食品经营;文艺表演;书报刊、音像制品的零售;动漫影视作品制作及发行;承接国内外演出经营、演出经纪;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服务;动漫形象及相关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主题公园、动漫影视作品的实业投资;主题公园的管理;文化娱乐服务;影视与动漫制作技术的开发;摄影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游乐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策划、举办各类节庆活动;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彩灯设计、制作、销售、展览;展览展示服务;租赁服务;会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业务;健身服务;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的零售、批发、代购代销及信息服务;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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