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 002739.SZ |
机构名称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WANDA FILM HOLDING CO., LTD |
上市日期 | 2015-01-22 |
公司简介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电影股票代码:002739.SZ)隶属于万达集团。2005年,万达电影院线成立,2015年A股上市,2017年正式更名为万达电影。业务范围从产业链下游放映业务向上延伸至电影投资、制作和发行及相关衍生业务,全面覆盖电影产业链。到2019年,万达电影观影人次已突破2.3亿,打破国内电影市场纪录。凭借极高的商业价值与前瞻的产业布局,万达电影获得“21世纪中国最佳商业模式创新奖”、“年度卓越行业企业”等殊荣;并在专业品牌指标评比中脱颖而出,斩获GBIS全球品牌创新峰会“中国连锁电影院行业品牌力”及“中国连锁电影院行业顾客最推荐品牌”两项全明星品牌大奖。多年来,万达电影始终坚持一切以用户的观影价值和观影体验为核心,持续引进和推广优质放映技术,致力于为广大影迷呈现终极理想观影场景。目前,万达电影在放映终端技术上的布局引人瞩目:中国首套IMAX新一代激光放映系统及中国首家三星ONYXLED影厅均落户于万达影城;万达电影与国际3D巨头RealD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在旗下院线安装不少于100块RealD终极银幕;此外,万达电影推出高端自有影厅品牌“PRIME”(万达巨幕),汇集全球尖端放映技术,引领高端观影理念变革,赋予影厅多重娱乐属性,创造划时代的观影场景新体验。与此同时,万达电影注重布局线上服务平台,不断更新迭代的万达电影APP,全面拓展平台渠道,为影迷提供丰富多元的电影生活服务,以及更便捷的购票体验和更贴心的会员服务;时光网聚合全球影视内容资讯、IP及衍生品开发,围绕放映业务为观众提供丰富的电影周边生活体验。在线下,万达电影以“会员+”战略为核心,打造全球领先的电影会员体系,吸引超过2亿的会员群体。并与COSTA、故宫食品等品牌打造跨界观影新场景,为消费者呈现一场“极致放映品质+独特娱乐体验”的光影旅程。作为中国电影市场的领军企业,万达电影始终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巩固全产业链优势,稳步向科技型、平台型、生态型公司跨越转型。未来,万达电影将不断融合创新,为中国电影市场和产业生态的蓬勃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
主营产品 | 院线电影放映业务,影视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网络游戏发行与运营业务 |
所属国家 | China 中国 |
成立日期 | 2005-01-20 |
营业执照号 | 911100007715928418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资本(元) | 2179368810 |
法人代表 | 陈曦 |
实际控制人 | 柯利明 |
最终控制人 | 柯利明 |
实际控制人变更 | 20141231 王健林-->20240415 柯利明 |
职工总数 | 10665 |
总经理 | 陈曦 |
董事会秘书 | 王会武 |
董秘电话 | 010-65055989 |
省份 | 北京 |
城市 | 北京市 |
区县 | 朝阳区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 |
办公邮政编码 | 100025 |
公司电话 | 010-65055989 |
公司传真 | 010-85587600 |
公司邮箱 | wandafilm-ir@wanda.com.cn |
公司网址 | www.wandafilm.com |
信息披露人 | 王会武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 潘存君、焦永丽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广告发布;票务代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影制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放映;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代理记账;演出经纪;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证监会行业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